我校承办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中级认证实践项目
来源: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作者: 时间:2024-11-21 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推进全省高校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认证体系建设,11月11日至11月15日,我校作为教育厅全省首批中级认证实践项目7所试点高校之一,成功承办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中级认证实践项目。
见面会上,我校学工部部长王建钟、浙江音乐学院学工部部长周熠、杭州师范大学基础医学院党委副书记张凯、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厨艺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刘颖等出席,学工心理中心相关教师参与。王建钟部长对三位前来我校参与中级实践项目的学员表示热烈欢迎并介绍了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总体情况,心理中心主任汪磊具体汇报了我校心理育人工作开展情况和特色亮点,随后四所高校人员就如何做好新时代心理育人工作开展研讨交流。
本次实践项目为期一周,理论与实践并重,内容安排丰富,采用“专题培训+观摩体验+交流分享”等形式,注重全方位提升学员心理助人工作能力。实践期间,共安排4场专题理论培训,包含心理危机管理、常见的心理障碍的识别诊断、一次单元谈心谈话以及心理育人工作中的法律伦理等。我校三位心理专职教师承担授课任务,以深入浅出的方式巧妙结合真实案例,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讲解,帮助学员们掌握心理健康的专业知识,进一步提升心理谈心谈话能力。另外,通过组织观摩心理案例团体督导提升心理辅导专业化水平;与护理学院开展研讨交流,推进二级辅导站特色化建设;参观浙江中医药博物馆,感受中医药文化的魅力。
实践项目结束后,学员们对培训安排和学习效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们纷纷表示通过本次系统学习和研讨交流,进一步拓宽了工作视野,提升了系统推进心理育人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促进了对于本校(院)心理育人工作的深入思考。通过承办此次实践项目,体现了上级主管部门对我校心理育人工作的高度认可与肯定,提升了我校心理育人工作的影响力和辐射力,为推动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互促互鉴、共谋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全省高校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中级认证答辩(首批试点)将于明年3-4月在我校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