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復元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4-09-20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復元奖学金”评审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4年“復元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復元本科生奖学金”面向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1.“復元本科生奖学金”每年评选80名,奖励金额为每人5000元。
2.各学院推荐名额详见《2014年度“復元本科生奖学金”各学院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评审条件
申请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乐于助人,作风正派。热爱所学专业,成绩优秀,2013-2014学年综合测评在年级(专业)排名前15%。如该学年内有下列任何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推荐:受到校、院警告(含)以上纪律处分者;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未按时完成培养计划或培养环节者(包括休学)。
当年国家奖学金、李大鹏中医药本科生奖学金获得者不兼评復元本科生奖学金。
四、评审程序及要求
1.符合以上评审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交《復元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认真核实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提出学院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并予以公示。
3.学院初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学院签署推荐意见后,由学院将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A4纸)于11月19日前报送学生处学生教育科,并发送电子稿材料,邮箱:liuge@zcmu.edu.cn。
4.学生处根据各学院推荐上报的学生申请审批材料,提出我校当年復元本科生奖学金建议名单,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定。
5.学校评审委员会研究审定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若公示无异议,由学校发文公布。
五、其他
1.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处学生教育科,电话:86633122。
学生处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