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中秋长假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9-26  点击数: 

各学院

国庆、中秋长假将至,为切实做好放假期间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要求各学院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学生安全管理工作手册》的工作要求,加强对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学生安全稳定教育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学生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危害学生安全的重大伤害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维稳排查工作

放假前,各学院要对学生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梳理,重点解决影响学校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密切关注可能干扰国庆活动的各类动态和苗头,确保校园稳定;对互联网、校园网的有害信息及时报告、积极应对;密切关注学生特殊群体,加强教育管理,对困难群体要给予关怀帮助,对有心理异常的学生要重点跟踪,及时报告。

二、开展假期安全专项教育工作

放假前,各学院要通过年级大会、班会等形式,加强各类安全知识的宣传,对每个学生进行一次认真有效的安全警示教育,要求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学习了解基本的安全常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增强人身财产安全防范意识。防止被骗(尤其是电信诈骗)、被盗、陷入传销、车祸、溺水、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重点提醒学生外出时不要搭乘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乘坐网约车时提高警惕性,外出应结伴而行。同时,密切关注校园内外非法传教情况,加强学生宗教观教育。

三、开展学生宿舍安全检查

放假前,除两校区学生事务中心开展的宿舍安全检查外,各学院也要组织辅导员、学生干部、党员骨干,对学生宿舍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重申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严禁学生在寝室内使用违章电器、私拉电线,严禁学生酗酒、赌博,严禁学生将易燃易爆、毒害物品带入宿舍;提醒学生离开宿舍务必关好门窗水电,防止财物被盗事件和火灾事故发生。

四、严禁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

各学院要引导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的学习和生活,做到劳逸结合、张弛有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学校提倡学生在校内以小型分散的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户外文体活动,严禁学生以年级、班组、社团等名义组织集体外出游乐活动。对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游乐活动而出现安全事故者,学校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严格学生外出请假销假制度

放假前,各学院要做好学生假期去向登记,准确掌握学生去向和思想动态,要求学生按时回校;严格请假销假制度,对不按时返校的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应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并一一做好后续跟进工作,督促其尽快返校。

请各学院于10月9日中午11: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学生返校情况以电子稿形式报学生事务中心汇总(人文与管理学院、药学院报富春学生事务中心方喜老师处,其余学院报滨文学生事务中心李佳老师处)。

六、坚持节日期间值守报告制度

节假期间,全体学工干部要时刻保持通讯畅通,部门、学院和公寓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如遇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学工部领导,以便积极反应与及时处置。

学工部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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