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2年“5·25心理健康宣传月” 项目策划大赛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2-03-10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我校心理育人工作质量,加强“苁蓉·养心”品牌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我校2022年“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项目策划大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唱响生命的赞歌

二、大赛安排

1.宣传发动与报名:3月10日-3月27日17:00,各学院将报名表(见附件1)和活动策划书,电子版发送到525@zcmu.edu.cn。

2.书面评审:3月28日,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书面评审。

3.现场展示与答辩:初定3月29日 18:00,地点:滨文校区图书馆报告厅。现场评审方案见附件2。

、奖项设置

1.根据决赛最终成绩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另设最佳人气奖2名。

2.获奖团队将获得荣誉证书和经费资助,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800元,最佳人气奖200元。活动结束后需提供符合学校规定的发票完成报销。

工作要求

1.要加强统筹设计,学院心理辅导站要牵头部署,加强指导,参与策划。报名期间,请各学院心理辅导站做好活动方案撰写的指导工作,以保证参赛活动方案的质量。同时,请各学院指导参赛同学根据要求做好现场展示和答辩准备。

2.方案设计要紧扣“生命教育”主题,体现积极心理学原则,注重参与面、创新性和实效性。要结合学院特色和本科生、研究生实际情况,开展心理科普类、心理自助类、互助成长类特色活动,鼓励以班级为单位策划活动,提高活动覆盖面和知晓度,增进学生对心理健康的认识和学校、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了解,掌握一定的心理自助技巧,增强心理危机识别意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3.活动开展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方案设计能够严格落实上级和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所涉及的活动类别、活动对象、形式、场所需根据学校实际开展设计,具有可操作性。

4.现场评审注意事项。本次比赛以学院为单位,组织4-10位同学代表学院参加现场展示和答辩。现场展示和答辩需结合PPT汇报,尽量形象、生动展现活动设计创意和思路。

5.“5·25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期间,各学院在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完成活动总结、做好宣传报道,并将活动总结材料及时提交给心理中心。

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联系人:汪磊、段丹丹,电话:86611061。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2年3月10日


Copyright © 2015-2016 浙江中医药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浙江中医药大学行政楼1楼 邮编:31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