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辅导员参加浙江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心理助人能力认证(第二期)的通知

来源: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作者:  时间:2022-09-09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切实提高我校辅导员队伍心理健康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心理助人能力,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认证(第二期)的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我校辅导员参加浙江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心理助人能力认证(第二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一)2019年、2020年、2021年参加浙江省高校新任辅导员岗前培训班学习并取得结业证书的辅导员;

(二)已获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的辅导员。

报名答辩人员均必须在浙江省高校心理援助系统发起过至少一次“疑难”或“紧急”援助申请,且状态为“已归档”

二、认证时间

心理助人能力认证(第二期)分两批次进行,拟分别于2022年10月及12月开展。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专职辅导员请于2022年9月28日1600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自主报名,由学工部统一审核,并上传名单到浙江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进行复核。

2.学工部将与“未然”心理健康辅导员工作室联合举办1场校内培训与模拟案例答辩,请全体报名的辅导员参加,时间:2022年10月99:00-12:00,地点待定。培训后如有个别辅导需求或相关疑问,可与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辅导员心理助人能力认证工作,将其作为辅导员素质提升的重要内容,心理助人能力证书通过情况纳入学生工作考核。

2.未尽事宜,请与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联系人:汪磊,电话:86611061。

学工部 研工部

2022年9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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