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开学初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有关工作的提示
来源: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作者: 时间:2023-02-15 点击数:
春季开学前后是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高发时段。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学生已于近日分批返校,这是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首个开学季,面对开学后即考试的新情况,根据上级单位及学校有关要求,请各学院和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科学做好预防、评估、干预等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一、及时行动,全面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1.各学院要持续关注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的学生心理状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隐患。学生报到后,须及时组织学工干部、班主任和研究生导师深入课堂、宿舍和实习实践单位了解学生生活、学习情况,掌握学生心理状况,做好人文关怀、心理疏导和精准干预,全面、细致开展好开学初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工作,确保学生身心健康。
2.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做好统筹协调,及时和学院做好对接、沟通和指导。要第一时间开放心理咨询预约,开展面向二级心理辅导站、辅导员等群体的专题培训,尽早落地智慧化心理健康服务系统,切实为学生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二、分类管理,精准开展管理和帮扶
1.对于全体学生,各学院要通过开展年级大会、主题班会等方式科普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学生维护自我心理健康意识。及时了解因家庭重大变故、返校考试、季节交替等原因诱发心理问题学生的情况,注重关心帮助面临考试压力、升学压力、就业压力、因疫情原因未落实实习单位等问题的特殊群体,尤其是开学初两周面临期末考试的学生群体,要通过多种途径评估学生心理状态,合理化解考试焦虑,及时跟踪把握动态,及早提供实际帮扶和心理支持。
2.对于在外实习、参加规培等非在校学生,要通过实习医院、单位等了解学生近期学习、生活、心理等动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做好定期摸排。
3.对于已在关注名单中的学生,要通过多种形式逐一了解情况,分类管理,重点关注学生要按照“点对点三级联动”机制开展转介和帮扶,并视情况做好家校沟通工作。开学两周内须完成与所带重点关注学生的一对一谈话。
4.对于学生因心理问题休学后申请复学的,要及时关注跟进,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参与复学评估和审批工作,必要时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参与复学评估。
三、多方动员,有效开展教育引导
1.借助多方力量,促进有效联动。各学院要积极发动学工干部、班主任、导师等多方力量参与进来,同时通过班委、寝室长等学生干部做好网格化管理,如有紧急情况务必第一时间联系辅导员。研究生导师要关心学生的学业情况,在实验研究、临床实践等工作中与学生多交流,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危机的化解工作。
2.用好省级平台,发挥育人作用。各学院要用好“浙江省高校心理援助系统”和“浙里思政工作台辅导员谈心谈话模块”,及时了解、记录、分析学生的心理动态,开展针对性强的心理健康指导和援助。
四、育德育心,积极开展健康主题活动
1.开展育人活动,养成积极心态。校院两级要充分发挥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校园文化的重要作用,有机结合育德育心,形式多样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培育学生积极心理品质。
2.校院两级联动,做好宣传引导。校院两级要依托各类新媒体平台,采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积极做好线上科普教育、自我保护教育和自助技巧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健康生活理念、掌握心理自我调适的方法、了解获得解决心理困惑的途径,帮助学生尽快恢复正常学习生活,促进身心健康成长。
学工部 研工部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