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全日制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4-10-10  点击数: 

各学院: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3-2024学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2024级新生),校本部与滨江学院学生分别进行评定。

二、评选时间和程序

1.评选时间

1010日-1031

2.评选程序

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实施,各类奖学金由各院系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在评奖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度,做到评选条件、评奖名额、评奖程序和评奖结果公开。

具体评选程序如下:

1)学生根据本人表现,对照评奖条件,向所在院系在线提出申请,并网上填写《本科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学生所在院系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统一评审,并对拟获奖学生名单在院系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院系在网上审核各类奖学金拟获奖名单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3)学校评审委员会予以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评奖评优学生网上申请、院系网上审批指南(见附件)

3.相关情况说明

1)由于专项奖学金中的学习优秀奖、学业进步奖,“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与学生综合奖学金的评审结果相关,建议院系在开展奖评工作时,首先完成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的评审,再进行专项奖学金和“三好学生”的评审;

2)根据学校团学组织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经各党团组织考核优秀的学生干部且符合学校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相关要求的,经资格审查后可直接评定为该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并获得社会工作专项奖学金,其中,社会工作专项奖学金不纳入学院专项奖学金名额;经各党团组织考核良好的学生干部且符合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相关要求的,经资格审查后可以直接评定为该学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学生需进行网上申请,院系根据相关部门提供材料负责审核上报。

三、工作要求

1.评奖评优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要坚持把评奖评优工作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评奖评优,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推动我校的校风、学风建设;

2.评奖评优工作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和制度规定执行,要切实关注评选过程,严格相关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好各项奖评工作。切实做好公示环节,注意公示的规范性,不得公示学生身份证、手机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

3.评奖评优网上申报、审批流程结束后,院系不用报送《评奖评优人数汇总表》和《获奖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由学生管理科统一导出获奖名单,发各院系复核;

4.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管理科,联系人:吕超杰,联系电话: 86633073



附件:

1. 评奖评优学生网上申请、院系网上审批指南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410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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