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寝室文明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11-12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的有关精神,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文明寝室建设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寝室文化在大学生成长成才中的育人功效,以更好的面貌迎接滨江学院教学巡查,学校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底开展“寝室文明建设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寝室文明建设月”活动,引导学生自觉投入寝室文明创建,积极营造环境整洁、安全文明、和谐融洽的寝室文化氛围。

二、基本原则

按照“立意要高”与“重心要低”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坚持以下三点要求:

1.渐进性。活动要从抓学生寝室内务、安全入手,重点培养学生的养成教育意识和文明素养,进而向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社会责任感和理想信念升华。

2.示范性。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干部示范带头作用,突出他们在寝室文明建设活动中的示范作用。

3.长效性。“寝室文明建设月”活动不是短期行为,而是一项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要不断完善活动的长效机制,既要常抓不懈,也要突出阶段性成果。

三、活动安排

“寝室文明建设月”活动由学工部统筹,协调安保处、后勤管理处、团委等部门参与,各学院具体实施。具体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1.第一阶段:宣传和部署动员(即日起至12日)

开展专项部署动员工作。各学院要通过年级大会、主题班会、宣传栏、微信平台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突出浓厚的氛围。

2.第二阶段:学院自查、学校检查阶段(1113-16日)

各学院根据寝室文明的创建标准,以学生班团干部、寝室长等为抓手,充分发动学生开展文明寝室创建活动,进行全面的自查和不定期抽查工作,汇总检查情况,并对不合格寝室进行整改。

学工部成立若干个检查小组,全面检查寝室文明建设情况,特别是要对存在安全用电、其他安全隐患及卫生不合格寝室进行重点督查,并向学院反馈检查情况。

3.第三阶段:整改提高与总结阶段(1117日—28日)

各学院根据督查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安全有序的寝室环境

四、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学院要把寝室文化建设作为大学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把创建文明寝室作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

2.营造良好氛围。各学院要结合自身实际,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平台,及时、广泛宣传活动情况,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营造寝室文明建设的浓厚氛围。

3.狠抓工作落实。各学院要以“寝室文明建设月”活动为契机,覆盖到每一间寝室,切实将学生寝室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根除寝室脏、乱、差现象,坚决杜绝各类安全隐患;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营造和谐的寝室文化氛围,提升学生寝室品味,将寝室建设成为融“思想教育、行为养成、文化熏陶”于一体的坚强阵地。

   
         学工部

                                                       201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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